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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者康复太快肇事者“索赔” 律师认为“无理”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1年04月02日作者:武汉晨报 柯美学

     车祸受害者下肢伤残,肇事者付8万元了断“麻烦”。谁知,伤者自我按摩疗养康复,肇事者感觉受骗,转而索要“余钱”。3月31日,家住仁寿路的刘三喜向律师咨询,作为伤者,他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
  41岁的刘三喜,是一家快递公司的送货员。今年1月4日,他骑电动车外出送货,在中山大道往友谊南路路口拐弯时,一辆黑色小轿车从身后跟着急拐弯,将他撞倒在地。小车左前轮从刘三喜腿部轧过。肇事者立即停车,将他送往市中心医院。

  经医生诊断,刘三喜右下肢撞断,卧床,可能出现腿部肌肉功能萎缩,伤情为二级伤残。警方出具的事故责任鉴定书显示,肇事小车司机负全部责任。

  眼看后续治疗麻烦不断,肇事司机私下和伤者家属协商,希望能调解处理赔偿事宜,伤者接受调解。双方签下协议,由肇事方一次性支付8万元赔偿,此后不再承担赔偿责任。

  一个月前,刘三喜回家休养。根据医生意见,刘坚持在家自我康复按摩,如今已能下床行走,腿部肌肉逐渐恢复。

  小车司机获悉这个情况后,前日给刘三喜打来电话,表示他的伤情并没有当时所说的那样严重,住院治疗也仅花去3.4万余元,应该退还一部分赔偿款。

  3月31日,刘三喜的康复医生、武汉市中心医院神经外科医生潘虹受访时说,伤残卧床患者根据医生指点,对肢体进行按摩、平衡训练或日常能力训练,方法得当,可以促进肌肉功能康复,这些都是治疗的一部分,康复快与慢,与当时伤残鉴定结果是两回事。

 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鹏说,车祸发生后,双方当事人根据医院、警方等部门意见,进行赔偿协定,是合法有效的。这笔钱应该理解为,伤者住院医疗费、后续治疗、误工等各种赔偿的总和。肇事者见伤者康复快,索要赔偿余额没有道理。